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三门县分公司快包大件处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三门县分公司快包大件处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三门县分公司快包大件处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项目编号:ZJPOST-FW-25061)
3、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1家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77.76 万元/年(含税)。
业务种类 | 服务内容 | 月日均业务量 (万件/天) | 单件限价(含税,元/件) | 价格分权重 |
快包大件处理外包服务 | 包含但不限于:不可上机件人工收寄、集包分拣封发、异形件和疑难件处理、制单、封车发运、工单处理、邮件安检、邮袋容器整理和场地清洁等全流程。 | 0.3万件(不含)以下 | 0.705 | 60% |
0.3万件(含)-0.5万件(不含) | 0.625 | 30% | ||
0.5万件(含)以上 | 0.580 | 10% |
备注:1、全环节外包单价中已包含本合同外包服务环节范围内乙方配合甲方开展的容器整理、手工重量稽核、安检辅助等工作服务项目的报价。
本项目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2.结算业务量取数口径
(1)全环节取数口径及说明:
取数口径示例:新一代系统-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总量统计。
取数说明示例:散件业务量=散件外走合计数+分拣封发环节的内件数+经转总包数。
3.按实际业务类型进行结算,结算计价方式为:分档累计。例:3个分档计价区间分别为:3000件(不含)以下,a元/件;3000件(含)-5000件(不含),b元/件;5000件(含)以上,c元/件。如某月为30天,当月月日均处理量为8000件,则当月结算费用为=(2999-0)件×30天×a元/件+(4999-3000)件×30天×b元/件+(8000-5000)件×30天×c元/件。
4.旺季结算约定:旺季不上浮
5.生产所需的场地、水电、设备、邮袋、袋牌等所有耗材的提供及费用承担方式约定如下:循环邮袋、水电(因运营不当导致浪费的水电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等由招标人提供,物料耗材(封包线、扎带、胶带、剪刀、预制袋牌、塑料袋、编织袋、包装使用的透明胶带、薄膜袋、办公生产物料工具等)、PDA 及打印机设备(袋牌打印机、便携式打印机等),分拣机供包混合收寄设备信息接口费用、人工、服装由投标人提供。
6.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工艺改造、业务结构的变化、流程改变、实际成本变动等情况发生时,需要重新核定和商谈合同价格的,经双方协商,按核定商谈后的价格签订补充协议,或者视实际情况提前终止合同。
(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投标报价要求按“量增价降”原则,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三)合同期限:1年,合同到期前四个月,经双方谈判后,在不高于原合同价的情况下,双方可续签一年。
(四)项目地点:台州市三门县朝阳路3号。
(五)投标人提前做好“双11”、春节等旺季的生产业务量预测,设备、人员准备的沟通工作。投标人须在旺季来临前一个月做好预案准备,提前15天做好设备、人员准备的落地工作,确保生产旺季平稳有序,增加处理场地的人工处理费用及相应的安全风险成本由投标人承担。
六、需求部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三门县分公司。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属于《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三门县分公司快包大件处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案的汇报》中第二章“重新开展招标活动时,若投标人仍不足3个的,则可以转为竞争性磋商(投标人2个)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投标人1个)。”规定的情形。
5、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台州市远帆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6、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公司名称: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工
联系电话:18357010687
7、公示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
8、异议的受理方式
对本项目的采购方式有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个人请将异议书面盖章提交至10132681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