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面访单递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24-09-23     来源: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面访单递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项目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面访单递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编号:HBCT-232034-0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面访单递送服务项目(二次)。

2.2项目简介、采购内容

河北省内的《客户关怀访问登记表》打印、封装、投递、指导服务、回执服务等。

2.3项目预算:两年总预算50.625万元(含税)。

序号

对应项目

采购内容

类别

说明

预算单价
(元)

数量
(件)

预算合计
(元)

1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面访单递送服务项目(二次)

河北省内的《客户关怀访问登记表》打印、封装、投递、指导服务、回执服务。

面访成功件

速递方将封装有面访单的邮件成功递送给客户本人,协助客户本人正确签署面访单,并返回客户本人成功签署的面访单

33

10530

347490

面访不成功件

速递方未将封装有面访单的邮件成功递送给客户本人,返回了投递人员签字的面访单及与面访单上显示客户地址相符的具有显著位置信息的照片。

28

5670

158760

退件

速递方按采购方提供的地址进行递送服务时,发现因无该地址或其他原因导致失败需退回的邮件。

0

不限

0

合 计

 

16200

506250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2.5地点:河北省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证明文件。

3.2.营业执照范围须涵盖快递服务或物流服务或邮件寄递业务。

3.3.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需对此项单独作出承诺,无此承诺或者未承诺者投标无效。如涉及国家财税法规、条例、通知等在项目实施期间可以免税的,则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依据性文件。

3.4.未曾在招标人招标等采购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投标人需对此项单独作出承诺,无此承诺或者未承诺者投标无效。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6.投标人与招标人、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以及没有被列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8.投标人不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相应采购准入限制范围且不在处罚有效期内。

3.9.投标人不在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合作机构黑名单。

3.10.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被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

3.11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3.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3.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注册报名。报名须上传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5. 招标文件发售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2024年9月23日9时至2024年9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注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按平台要求进行电子投标,同时制作纸质投标文件。

CA办理及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流程: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到“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查询相关手册进行。如遇平台注册及系统使用方面问题,可拨打400-080-9508,如遇CA使用问题,可联系CA客服400-788-8550。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签到。

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0月15日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内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内,同时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6.2递交地点、解密地点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河北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以及未参加现场开标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如需携带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须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不影响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不再受理。

6.3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

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不同的,最终以纸质版为准。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须修改后重新签章)。

7. 投标截止时间及解密截止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只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3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话:0311-86695052

 

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王海英、陈志召

    话:0311-83086978、18231138811

电子邮箱:18632196675@163.com

开户行: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账号:63712010200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