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2024年“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二次)

2023-12-29来源:中国邮政网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2024年“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二次),(采购代理编号:JLWR2023-1060-YZ074),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应答。

  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服务范围:全区网点投保,每个网点投保额约为790元。

  1.1.2预算金额:85000元。

  1.2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全区网点投保,每个网点投保额约为790元。

  2.参保网点数:共98个网点。

  3.服务标准及要求:

  保险责任

  方案

  免赔条件

  网点累计赔偿限额/个

  300万

  每次事故5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100万

  人身限额

  95万

  财产限额

  5万

  每人赔偿限额

  10万

  保费

  790元

  1.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5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78000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

  2.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3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0年1月1日后供应商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加盖公章)。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成交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2.7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人,请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报名资料发送至1321719766@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售后不退。

  接收公对公转账,账户名称: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应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5.2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3号

  联系人:王硕

  电话:15944490580

  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系人:崔玲玲、韩雪迎、胡海燕

  联系电话:0431-81815311,1556888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