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邮政营业用条码扫描器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并行招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邮政营业用条码扫描器集中采购项目2、招标编号:0733-20172916 3、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条码扫描器共计8562把。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4、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条码扫描器共计8562把。(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产品名称 |
数量 |
备注 |
条码扫描器 |
8562把 |
详见备注 |
备注:
(1)采购供应形式为“框架协议+订单”模式,本次招标数量为第一批订单数量,后期增量分批按订单供应;协议有效期至集团公司下次采购结果公布以后,原则上不超过2年。
(2)按照综合得分的排名次序从高到低顺序排序,建议由综合评分排名前2名按比例中标,中标比例依次约为70%、30%;
(3)综合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综合得分与投标报价得分均相同时,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不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4)若有效中标人数量不足拟定的中标人数量时,以实际有效中标人数量定标,剩余数量全部分配给实际有效中标人.
(5)若有效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最低中标价格10%以上时,每再高出1%(不足1%的部分,按1%计算),中标数量相应减少3%,减少数量之和按数量分配比例公式计算分配给中标价格未高于最低中标价格10%的各有效中标人。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投标人须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5)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投标人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条款。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文件费用为每包500元。
CA办理及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流程: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万经理13001067903。
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签到。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2月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0年12月14日 上午8:30-9:0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2)递交地点、解密地点。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城大厦B座五层第八会议室。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携带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不影响开标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现场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
(4)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5)样品递交:
样品的封装和标记:样品密封在一个密封包装内进行封装和递交。
注:样品均不得含有任何投标人名称、品牌标识及其他特殊标记。
样品数量见下表:
样品数量(台) |
检测费用总计(元) |
3 |
500 |
注:
1.上表中测试费用在递交样品时以现金形式交给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检测中心,现场不找零,请提前备足现金,并提供开票信息。无论投标人所递交样品是否通过检测,样品测试费用均自行承担,按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发票据实结算。
2. 中标厂商用于测试的设备将被封存一年,未中标厂商的设备待公布中标结果后返还。
3.外包装要求:外包装上须注明投标人名称。
4.内包装要求:内包装上均不得含有任何投标人名称、品牌标识及其他特殊标记。背面右下角生产单位名称空白,无需印刷,否则有可能被否决。
5.样品用途:样品供招标人及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封存。
6.样品的递交:
递交时间:2020年11月27日下午14:00—16:30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其他时间概不接收。
递交地点: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检测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65号)
联系人: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姜波
联系电话:18810282441
7.投标样品须与投标产品保持一致;
8.在样品递交前请将检测费公对公电汇至:
户名: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
开户行:工商银行清河镇支行
账号:0200006109005400485